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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印發 電力市場競爭性價格將全面放開

作者:時間:2017-04-28

國家發改委25日透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以下簡稱《戰略》)已經正式印發。《戰略》提出,到2020年全面啟動能源革命體系佈局,推動化石能源清潔化,根本扭轉能源消費粗放增長方式,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0%以上,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

2021年至203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60億噸標準煤以內,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0%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潔能源滿足。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達到目前世界平均水準。

同時,到2050年,能源消費總量基本穩定,非化石能源佔比超過一半,能效水準、能源科技、能源裝備達到世界先進水準。

發改委表示,結合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同步推進電氣化和資訊化建設,大力推進城鎮以電代煤、以電代油。加快製造設備電氣化改造,提高城鎮産業電氣化水準。提高鐵路電氣化率,超前建設汽車充電設施,完善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技術標準,加快全社會普及應用,大幅提高電動汽車市場銷量佔比。

在推進煤炭行業去産能的同時,推動煤炭高效利用。適度推進煤炭向深加工方向轉變,適時開展現代煤化工基地規劃佈局。在能源增量需求方面主要依靠清潔能源。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推動煤層氣、頁巖氣、緻密氣等非常規天然氣低成本規模化開發,推動天然氣水合物試採。

《戰略》要求,未來,東部地區將發展核電、分佈式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風電;中部地區降低煤炭生産規模,加快發展煤層氣,建設區外能源輸入通道及能源轉机樞紐;西南地區大力發展水電、天然氣、生物質能源;西北地區,建設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型綜合能源基地;東北地區,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現供需平衡,完善國外能源輸入通道。

為提高能源使用和輸送效率,未來將大力發展智慧能源技術。推動網際網路與分佈式能源技術、先進電網技術、儲能技術深度融合。加強新能源並網、微網等智慧電網技術研發應用,完善並推廣應用需求側互動技術、電力虛擬化及電力交易平臺技術等。發展可變速抽水蓄能技術,以及高性能燃料電池、超級電容等化學儲能技術。重點推進能源交換路由器技術、能氣交換技術、能量資訊化與資訊物理融合技術、能源大數據技術及能源交易平臺與金融服務技術等。

在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技術的同時,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能源價格。發改委介紹,未來將推動形成由能源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係、環境補償成本、代際公平可持續等因素決定能源價格機制。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加強政府定價成本監審,推進定價公開透明。(經濟參考報 李志勇)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學會:

為貫徹落實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有利於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經濟發展品質和效益、增加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積極主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加快建設現代化國傢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戰略意義。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把推進能源革命作為能源發展的國策,築牢能源安全基石,推動能源文明消費、多元供給、科技創新、深化改革、加強合作,實現能源生産和消費方式根本性轉變。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定與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相銜接的規劃體系和實施方案,強化資訊共用和協同聯動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完成各項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密切跟蹤分析,加強監督考核,及時協調解決實施中的問題。

附件: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2月29日


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


(公開發佈稿)


  能源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能源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能源供需格局新變化、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為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制定本戰略,實施期限為 2016—2030 年。


  一、把握能源發展大勢,充分認識能源革命緊迫性


  (一)世界能源發展趨勢。能源是現代社會的血液。十八世紀以後,煤炭、石油、電力的廣泛使用,先後推動了第一、第二次工業革命,使人類社會從農耕文明邁向工業文明,能源從此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成為各國利益博弈的焦點。當今世界,化石能源大量使用,帶來環境、生態和全球氣候變化等領域一系列問題,主動破解困局、加快能源轉型發展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自覺行動。新一輪能源變革興起,將為世界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動人類社會從工業文明邁向生態文明。


  一是能源清潔低碳發展成為大勢。在人類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大背景下,世界各國紛紛制定能源轉型戰略,提出更高的能效目標,制定更加積極的低碳政策,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大溫室氣體減排力度。各國不斷尋求低成本清潔能源替代方案,推動經濟綠色低碳轉型。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確本世紀下半葉實現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和吸收相平衡的目標,將驅動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儘早形成。


  二是世界能源供需格局發生重大變化。世界能源需求進入低速增長時期,主要發達國家能源消費總量趨於穩定甚至下降,新興經濟體能源需求將持續增長,佔全球能源消費比重不斷上升。隨著頁巖油氣革命性突破,世界油氣開始呈現石油輸出國組織、俄羅斯—中亞、北美等多極供應新格局。中國、歐盟等國家(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帶動全球能源供應日趨多元,供應能力不斷增強,全球能源供需相對寬鬆。


  三是世界能源技術創新進入活躍期。能源新技術與現代資訊、材料和先進製造技術深度融合,太陽能、風能、新能源汽車技術不斷成熟,大規模儲能、氫燃料電池、第四代核電等技術有望突破,能源利用新模式、新業態、新産品日益豐富,將帶來人類生産生活方式深刻變化。各國紛紛搶佔能源技術進步先機,謀求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競爭制高點。


  四是世界能源走勢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近年來,國際油價大幅震蕩,對世界能源市場造成深遠影響,未來走勢充滿變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本相對偏高,競爭優勢仍不明顯,化石能源主體地位短期內難以替代。地緣政治關係日趨複雜,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能源生産和消費國利益分化調整,全球能源治理體系加速重構。


  (二)我國能源發展形勢。今後十餘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承上啟下的關鍵階段,我國經濟總量將持續擴大,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全面提高,能源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社會進步和諧、人民幸福安康的作用更加顯著,我國能源發展將進入從總量擴張向提質增效轉變的新階段。


  一是我國能源消費將持續增長。一方面,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現代化目標,每人平均能源消費水準將不斷提高,剛性需求將長期存在。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結構不斷優化、新舊增長動力加快轉換,粗放式能源消費將發生根本轉變,能源消費進入中低速增長期。


  二是綠色低碳成為能源發展方向。隨著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大幅削減各種污染物排放,有效防治水、土、大氣污染,顯著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要求能源與環境綠色和諧發展。同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更加主動控制碳排放,要求堅決控制化石能源總量,優化能源結構,將推動能源低碳發展邁上新臺階。


  三是能源體制不斷健全完善。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取得重大進展,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逐步得到解決,能源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也將基本形成,能源發展水準與人民生活品質同步提高。


  四是能源國際合作水準持續提高。隨著我國深度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構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促進能源科技實力顯著提升,在國際能源合作和治理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能源革命機遇挑戰。加快推進能源革命蘊含大有可為的機遇和優勢。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為推進能源革命提供了不竭動力。我國發展潛力大、韌性強,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推進新型城鎮化,為推進能源革命構築了廣闊舞臺。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能源消費增速放緩,供應壓力有所減輕,為推進能源革命拓展了迴旋餘地。全社會對能源開發利用普遍關切,廣大人民群眾節能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為推進能源革命奠定了廣泛基礎。


  加快推進能源革命,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更是一項複雜系統工程,面臨現實困難與挑戰。我國人口眾多、每人平均能源資源擁有量相對較低,隨著經濟規模不斷擴大,資源約束日益趨緊。發展方式粗放,能源利用效率低,生産和使用過程中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系統退化,控制碳排放任務艱巨。能源科技整體水準與能源結構轉型要求不適應,支撐引領作用不夠強,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不足。與傳統化石能源相比,新能源在技術經濟性等方面競爭優勢不明顯,通過市場作用調節能源結構的機制尚不完善。體制機制難以適應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需要,改革創新刻不容緩。世界能源地緣關係日趨複雜,保障開放條件下的能源安全面臨諸多挑戰。


  總體上看,推進能源革命機遇與挑戰並存,機遇大於挑戰。必須統籌全局,把握機遇,因勢利導,主動作為,集中力量實現戰略目標。


  (四)能源革命重大意義。推進能源革命,有利於促進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經濟發展品質和效益,推動經濟行穩致遠,支撐我國邁入中等發達國家行列;有利於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突發事件,提升整體國家安全水準;有利於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破解資源環境約束,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利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科技、能源、經濟緊密結合;有利於全面增強我國在國際能源領域的影響力,積極主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彰顯負責任大國形象;有利於增加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使能源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加快建設現代化國傢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戰略意義。


  二、面向全面建設現代化,明確能源革命戰略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適應、把握和引領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世界能源發展大勢,把推進能源革命作為能源發展的國策,築牢能源安全基石,推動能源文明消費、多元供給、科技創新、深化改革、加強合作,實現能源生産和消費方式根本性轉變,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堅強保障。


  (二)基本原則。


  ——立足安全,築牢底線。樹立底線思維,增強危機意識,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將能源安全理念體現在經濟社會、生産生活等各個方面,落實在法律法規、規劃政策、技術標準等各個層面。加強能源全方位國際合作,著力構建多元能源供應體系,牢牢掌握能源安全主動權,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能需求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


  ——深化改革,開拓創新。解放思想、打破常規,堅持問題導向,破除固有利益藩籬。著眼未來設立積極的能源革命目標,以能源消費和供給革命為核心任務,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釋放發展活力。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還原能源商品屬性,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能源行業發展規律,突出市場主體推進能源革命的主力軍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造服務型政府,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健全法律法規,維護市場秩序,精準科學調控,推進能源治理現代化。


  ——統攬全局,協調推進。堅持全國一盤棋,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長遠戰略目標不動搖,主動作為、積極穩妥、循序漸進,著力化解深層次矛盾,突出解決現實問題,補齊發展短板。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各方合力,實現由量變到質變的能源跨越式發展。


  (三)戰略取向。緊緊把握時代脈搏,堅持安全為本、節約優先、綠色低碳、主動創新的戰略取向,全面實現我國能源戰略性轉型。


  ——以保障安全為出發點。立足國內,推動能源供應多元化,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協調發展的能源供應體系。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全面提升能源國際合作品質和水準,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構建廣泛利益共同體,實現開放條件下的能源安全。


  ——以節約優先為方針。堅持“開源”、“節流”並重,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徹底改變粗放型能源消費方式,科學管控劣質低效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産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雙優化,推進能源梯級利用、迴圈利用和能源資源綜合利用,加快形成能源節約型社會,降低社會用能成本。


  ——以綠色低碳為方向。堅持能源綠色生産、綠色消費,切實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保障生態安全。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規劃能源資源開發佈局,推動能源集中式和分佈式開發並舉,堅持優存量和拓增量並重,降低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使清潔能源基本滿足未來新增能源需求,實現單位國內生産總值碳排放量不斷下降。


  ——以主動創新為動力。加快能源科技創新步伐,推動能源技術從被動跟隨向自主創新轉變,著力突破重大關鍵能源技術,加快建設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增強需求側響應能力,實現能源生産和消費智慧互動。推動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為能源轉型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四)目標要求。


  到 2020 年,全面啟動能源革命體系佈局,推動化石能源清潔化,根本扭轉能源消費粗放增長方式,實施政策導向與約束並重。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 50 億噸標準煤以內,煤炭消費比重進一步降低,清潔能源成為能源增量主體,能源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非化石能源佔比 15%;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8%;能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工業産品能源效率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準,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5%,主要能源生産領域的用水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準;電力和油氣體制、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綠色財稅金融政策等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 80%以上,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能源保障。


  2021—2030 年,可再生能源、天然氣和核能利用持續增長,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減少。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 60 億噸標準煤以內,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 20%左右,天然氣佔比達到 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潔能源滿足;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左右達到峰值並爭取儘早達峰;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現價)達到目前世界平均水準,主要工業産品能源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準;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科技水準位居世界前列;現代能源市場體制更加成熟完善;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較高水準,更好利用國際能源資源;初步構建現代能源體系。


  展望 2050 年,能源消費總量基本穩定,非化石能源佔比超過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費型社會;能效水準、能源科技、能源裝備達到世界先進水準;成為全球能源治理重要參與者;建成現代能源體系,保障實現現代化。


  三、推動能源消費革命,開創節約高效新局面


  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同步推進産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有效落實節能優先方針,全面提升城鄉優質用能水準,從根本上抑制不合理消費,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能源節約型社會。


  (一)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以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為核心,完善措施、強化手段,建立健全用能權制度,形成全社會共同治理的能源總量管理體系。


  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把能源消費總量、強度目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約束性指標,推動形成經濟轉型升級的倒逼機制。合理區分控制對象,重點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和石油消費增量,鼓勵可再生能源消費。建立控制指標分解落實機制,綜合考慮能源安全、生態環境等因素,貫徹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結合各地資源稟賦、發展現狀、發展潛力,兼顧發展品質和社會公平。實施差別化總量管理,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地區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擴大天然氣替代規模。東部發達地區化石能源消費率先達到峰值,加強重點行業、領域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從源頭減少不合理能源消費。


  構建用能權制度。用能權是經核定允許用能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消費各類能源量的權利,是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有效手段和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用能權初始分配製度,確保公平、公開。推進用能預算化管理,保障優質增量用能,淘汰劣質低效用能,堅持節約用能,推動用能管理科學化、自動化、精細化。培育用能權交易市場,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研究制定用能權管理的相關制度,加強能力建設和監督管理。


  (二)打造中高級能源消費結構。大力調整産業結構,推動産業結構調整與能源結構優化互驅共進,使能源消費結構邁入更加綠色、高效的中高級形態。


  以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推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提高市場準入標準,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産業發展及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推動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化解過剩産能,依法依規淘汰煤炭、鋼鐵、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業環保、能耗、安全生産不達標和生産不合格落後産能,促進能源消費清潔化。統籌考慮國內外能源市場和相關産業變化情況,靈活調節進出口關稅,推進外貿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減少高載能産品出口。


  以産業結構調整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實施智慧製造工程,加快節能與新一代資訊技術、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先進軌道交通裝備、電力裝備、航空、電子及資訊産業等先進製造業發展,培育能耗排放低、品質效益好的新增長點。提高服務業比重,推動生産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促進服務業更多使用清潔能源。通過實施綠色標準、綠色管理、綠色生産,加快傳統産業綠色改造,大力發展低碳産業,推動産業體系向集約化、高端化升級,實現能源消費結構清潔化、低碳化。


  (三)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堅持節能優先總方略,把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健全節能標準和計量體系,完善節能評估制度,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完善污染物和碳排放治理體系。


  把工業作為推動能源消費革命的重點領域。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等手段,調整工業用能結構和方式,促進能源資源向工業高技術、高效率、高附加值領域轉移,推動工業部門能耗儘早達峰。對鋼鐵、建材等耗煤行業實施更加嚴格的能效和排放標準,新增工業産能主要耗能設備能效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大力推進低碳産品認證,促進低碳生産。重構工業生産和組織方式,全面推進工業綠色製造,推動綠色産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全面發展。加快工藝流程升級與再造,以綠色設計和系統優化為重點,推廣清潔低碳生産,促進增産不增能甚至增産降能。以新材料技術為重點推行材料替代,降低原材料使用強度,提高資源回收利用水準。推行企業迴圈式生産、産業迴圈式組合、園區迴圈式改造,推進生産系統和生活系統迴圈連結。充分利用工業餘熱余壓余氣,鼓勵通過“能效電廠”工程提高需求側節能和用戶響應能力。


  充分釋放建築節能潛力。建立健全建築節能標準體系,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推行綠色建築評價、建材論證與標識制度,提高建築節能標準,推廣超低能耗建築,提高新建建築能效水準,增加節能建築比例。加快既有建築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實施公共建築能耗限額制度,對重點城市公共建築及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築進行節能改造,推廣應用綠色建築材料,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嚴格建築拆除管理,遏制不合理的“大拆大建”。全面優化建築終端用能結構,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推動農村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發展。


  全面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鐵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和水運,減少煤炭等大宗貨物公路長途運輸,加快零距離換乘、無縫銜接交通樞紐建設。倡導綠色出行,深化發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提高出行資訊服務能力。統籌油、氣、電等多種交通能源供給,積極推動油品品質升級,全面提升車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推進現有碼頭岸電設施改造,新建碼頭配套建設岸電設施,鼓勵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實施多元替代。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優化交通需求管理,提高交通運輸系統整體效率和綜合效益。


  實施最嚴格的減排制度。堅決控制污染物排放,主動控制碳排放,建立健全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培育和發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重點加強鋼鐵、化工、電力、水泥、氮肥、造紙、印染等行業污染控制,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行動,控制移動源污染物排放。全面推進大氣中細顆粒物防治。構建機動車船和燃料油環保達標監管體系。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範圍,加快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提高監測預警水準,建立完善全國統一的實時線上環境監控系統,加強執法監督檢查。依法做好開發利用規劃環評,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強化源頭預防作用和剛性約束,加快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推動城鄉電氣化發展。結合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拓寬電力使用領域,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同步推進電氣化和資訊化建設,開創面向未來的能源消費新時代。


  大幅提高城鎮終端電氣化水準。實施終端用能清潔電能替代,大力推進城鎮以電代煤、以電代油。加快製造設備電氣化改造,提高城鎮産業電氣化水準。提高鐵路電氣化率,超前建設汽車充電設施,完善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技術標準,加快全社會普及應用,大幅提高電動汽車市場銷量佔比。淘汰煤炭在建築終端的直接燃燒,鼓勵利用可再生電力實現建築供熱(冷)、炊事、熱水,逐步普及太陽能發電與建築一體化。


  全面建設新農村新能源新生活。切實提升農村電力普遍服務水準,完善配電網建設及電力接入設施、農業生産配套供電設施,縮小城鄉生活用電差距。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生産電氣化。實施光伏(熱)扶貧工程,探索能源資源開發中的資産收益扶貧模式,助推脫貧致富。結合農村資源條件和用能習慣,大力發展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推進用能形態轉型,使農村成為新能源發展的“沃土”,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加速推動電氣化與資訊化深度融合。保障各類新型合理用電,支援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提高新消費用電水準。通過資訊化手段,全面提升終端能源消費智慧化、高效化水準,發展智慧能源城市,推廣智慧樓宇、智慧家居、智慧家電,發展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培育基於網際網路的能源消費交易市場,推進用能權、碳排放權、可再生能源配額等網路化交易,發展能源分享經濟。加強終端用能電氣化、資訊化安全運作體系建設,保障能源消費安全可靠。


  (五)樹立勤儉節約消費觀。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大力倡導合理用能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加強環保意識、生態意識,積極培育節約文化,使節約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加快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能源消費新格局。把節約高效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發揮公共機構典型示範帶動作用,大力提倡建設綠色機關、綠色企業、綠色社區、綠色家庭。加強綠色消費宣傳,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不合理消費。


  培育節約生活新方式。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遊等方面加快向文明綠色方式轉變。繼續完善小排量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政策體系。適應個性化、多元化消費需求發展,引導消費者購買各類節能環保低碳産品,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推廣綠色照明和節能高效産品。


  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增強公眾參與程度,擴大資訊公開範圍,使全體公民在普遍享有現代能源服務的同時,保障公眾知情權。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制度。發揮社會組織和志願者作用,引導公眾有序參與能源消費各環節。


  四、推動能源供給革命,構建清潔低碳新體系


  立足資源國情,實施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煤炭轉型發展,提高非常規油氣規模化開發水準,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完善輸配網路和儲備系統,優化能源供應結構,形成多輪驅動、安全可持續的能源供應體系。


  (一)推動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煤炭是我國主體能源和重要工業原料,支撐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還將長期發揮重要作用。實現煤炭轉型發展是我國能源轉型發展的立足點和首要任務。


  實現煤炭集中使用。多種途徑推動優質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大力推廣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制定更嚴格的煤炭産品品質標準,逐步減少並全面禁止劣質散煤直接燃燒,大力推進工業鍋爐、工業窯爐等治理改造,降低煤炭在終端分散利用比例,推動實現集中利用、集中治理。


  大力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建立健全煤炭品質管理體系,完善煤炭清潔儲運體系,加強煤炭品質全過程監督管理。不斷提高煤電機組效率,降低供電煤耗,全面推廣世界一流水準的能效標準。加快現役煤電機組升級改造,新建大型機組採用超超臨界等最先進的發電技術,建設高效、超低排放煤電機組,推動實現燃煤電廠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燃氣電廠排放水準,建立世界最清潔的煤電體系。結合棚戶區改造等城鎮化建設,發展熱電聯産。在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以及鍋爐、窯爐等重點領域推廣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和設備。按照嚴格的節水、節能和環保要求,結合生態環境和水資源承載能力,適度推進煤炭向深加工方向轉變,探索清潔高效的現代煤化工發展新途徑,適時開展現代煤化工基地規劃佈局,提高石油替代應急保障能力。


  促進煤炭綠色生産。嚴控煤炭新增産能,做好新增産能與化解過剩産能銜接,完善煤礦正常退出機制,實現高品質協調發展。實施煤炭開發利用粉塵綜合治理,限制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等煤炭資源開發。強化礦山企業環境恢復治理責任,健全採煤沉陷區防治機制,加快推進歷史遺留重點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統籌煤炭與煤層氣開發,提高煤矸石、礦井水、煤礦瓦斯等綜合利用水準。加強煤炭洗選加工,提高煤炭洗選比例。促進煤炭上下游、相關産業融合,加快煤炭企業、富煤地區、資源枯竭型城市轉産轉型發展。


  (二)實現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潔能源。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大幅增加生産供應,是優化能源結構、實現綠色發展的必由之路。推動清潔能源成為能源增量主體,開啟低碳供應新時代。


  推動非化石能源跨越式發展。堅持分佈式和集中式並舉,以分佈式利用為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不斷提高發電效率,降低發電成本,實現與常規電力同等競爭。因地制宜選擇合理技術路線,廣泛開發生物質能,加快生物質供熱、生物天然氣、農村沼氣發展,擴大城市垃圾發電規模。創新開發模式,統籌水電開發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在具備條件的城市和區域,推廣開發利用地熱能。開展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示範推廣。採用我國和國際最新核安全標準,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做好核電廠址保護,優化整合核電堆型,穩妥有序推進核電項目建設,加強鈾資源地質勘查,實行保護性開採政策,規劃建設核燃料生産、乏燃料後處理廠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場。


  積極推動天然氣國內供應能力倍增發展。加強天然氣勘查開發,建設四川、新疆等天然氣生産供應區,加快推動鄂爾多斯盆地、沁水盆地與新疆等地區不同煤階煤層氣,以及四川盆地及週邊、中下揚子地區、北方地區頁巖氣勘查開發,推動煤層氣、頁巖氣、緻密氣等非常規天然氣低成本規模化開發,穩妥推動天然氣水合物試採。處理好油氣勘查開發過程中的環境問題,嚴格執行環保標準,加大水、土、大氣污染防治力度。


  推動分佈式成為重要的能源利用方式。在具備條件的建築、産業園區和區域,充分利用分佈式天然氣、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示範建設相對獨立、自我平衡的個體能源系統。根據分佈式能源供應情況,合理佈局産業集群,完善就近消納機制,推動實現就地生産、就地消費。


  (三)推進能源供給側管理。堅持嚴控能源增量、優化存量,著力提升能源供給品質和效率,擴大有效供給,合理控制能源要素成本,增強供給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建立健全能源生産、配送、交易管理市場化制度,推動能源優質優供,引導能源消費升級。完善産能退出機制,加快淘汰能源領域落後産能。分級分類建立能源産品標準體系並逐步完善提高,嚴禁不合格能源生産和交易使用。通過技術進步降低清潔能源成本,完善支援清潔能源發展的市場機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化石能源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合理確定煤炭稅費水準。建立多元化成品油市場供應體系,實現原油、煤炭、生物質等原料的生産技術和産品的協同優化。優化能源系統運作,打造能源高效公平流動基礎設施平臺。建立能源基礎設施公平性接入的有效監督機制,降低輸配成本,提高能源供給效率。


  (四)優化能源生産佈局。綜合考慮能源資源稟賦、水資源條件、生態環境承載力以及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等因素,科學確定能源重點開發基地,統籌能源生産與輸送。


  合理佈局能源生産供應。東部地區,充分利用國內外天然氣,發展核電、分佈式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風電,積極吸納其他地區富餘清潔能源,率先減煤。中部地區,大力發展分佈式可再生能源,做好煤炭資源保護性開發,總體上降低煤炭生産規模,加快發展煤層氣,建設區外能源輸入通道及能源轉机樞紐。西南地區,建設雲貴川及金沙江等水電基地,大力發展川渝天然氣,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加快調整煤炭生産結構。西北地區,建設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型綜合能源基地,保障全國能源平衡。東北地區,加快淘汰煤炭落後産能,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現供需平衡,完善國外能源輸入通道。加快建設海上油氣戰略接續區,穩步推進海洋能開發利用。按照煉化一體化、裝置規模化、産業園區化、産品清潔化的要求,優化石油煉化産業佈局。


  有效銜接能源開發地與輸送網。實行能源優先就地平衡,儘量減少遠距離大規模輸送。結合全國能源生産供應佈局,統籌多種能源輸送方式,推進能源開發基地、加工轉換基地與能源輸送通道的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加快能源輸送網路轉型,減少網路冗余,提高系統運作效率,擴大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推動能源輸送網路運營調度升級提效。


  (五)全面建設“網際網路+”智慧能源。促進能源與現代資訊技術深度融合,推動能源生産管理和行銷模式變革,重塑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增強發展新動力。


  推進能源生産智慧化。鼓勵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智慧化生産,推動化石能源開採、加工及利用全過程的智慧化改造,加快開發先進儲能系統。加強電力系統的智慧化建設,有效對接油氣管網、熱力管網和其他能源網路,促進多種類型能流網路互聯互通和多種能源形態協同轉化,建設“源— 網—荷—儲”協調發展、整合互補的能源網際網路。


  建設分佈式能源網路。鼓勵分佈式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協同發展,建設基於用戶側的分佈式儲能設備,依託新能源、儲能、柔性網路和微網等技術,實現分佈式能源的高效、靈活接入以及生産、消費一體化,依託能源市場交易體系建設,逐步實現能源網路的開放共用。


  發展基於能源網際網路的新業態。推動多種能源的智慧定制,合理引導電力需求,鼓勵用戶參與調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依託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能源自由交易和靈活補貼結算,推進虛擬能源貨幣等新型商業模式。構建基於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的能源監測、管理、調度資訊平臺、服務體系和産業體系。打造能源企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平臺,全面推進能源領域眾創眾包眾扶眾籌。


  五、推動能源技術革命,搶佔科技發展制高點


  立足自主創新,準確把握世界能源技術演進趨勢,以綠色低碳為主攻方向,選擇重大科技領域,按照“應用推廣一批、示範試驗一批、集中攻關一批”路徑要求,分類推進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産業創新,將技術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培育能源技術及關聯産業升級的新增長點。


  (一)普及先進高效節能技術。以系統節能為基礎,以高效用能為方向,將高效節能技術廣泛應用於工業、建築、交通等各領域。


  工業節能技術。發展工業高效用能技術,加強生産工藝和機械設備節能技術研發,重點推動工業鍋(窯)爐、電機系統、變壓器等通用設備節能技術研發應用。深入推進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完善和推廣工業迴圈利用、系統利用和梯級利用技術。廣泛應用原料優化、工業餘熱、余壓、余氣回收利用和電廠煙氣餘熱回收利用技術。推行産品綠色節能設計,推廣輕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術工藝。


  建築節能技術。推廣超低能耗建築技術以及綠色家居、家電等生活節能技術,發展新型保溫材料、反射塗料、高效節能門窗和玻璃、綠色照明、智慧家電等技術,鼓勵發展近零能耗建築技術和既有建築能效提升技術,積極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應用技術。


  交通運輸節能技術。突破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發展節能汽車技術,完善高鐵、新型軌道交通節能關鍵技術,積極開發大型飛機、船舶材料及燃料加工技術。研發和推廣交通與網際網路融合技術,利用交通大數據,發展城市智慧交通管理技術、車聯網等交通控制網技術。


  (二)推廣應用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技術。強化自主創新,加快非化石能源開發和裝備製造技術、化石能源清潔開發利用技術應用推廣。


  可再生能源技術。加快大型陸地、海上風電系統技術及成套設備研發,推動低風速、風電場發電並網技術攻關。加快發展高效太陽能發電利用技術和設備,重點研發太陽能電池材料、光電轉換、智慧光伏發電站、風光水互補發電等技術,研究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消納技術。研發應用新一代海洋能、先進生物質能利用技術。


  先進核能技術。推動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的規模化建設,鈉冷快中子堆核電廠示範工程及壓水堆乏燃料後處理示範工程的建設,以及高溫氣冷堆等新型核電示範工程建設;推進小型智慧堆、浮動核電站等新技術示範,重點實施自主智慧財産權技術的示範推廣。突破鈾資源攻深找盲技術和超深大型砂岩鈾礦高效地浸、鈾煤協調開採等關鍵技術,探索鹽湖及海水鈾資源低成本提取技術,開展先進核電燃料的研究和應用,開發事故容錯核燃料技術、先進核燃料迴圈後處理技術及高放廢物處理處置技術。


  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技術。創新煤炭高效建井和智慧礦山等關鍵技術、煤炭無人和無害化等智慧開採、充填開採、保水開採以及無煤柱自成巷開採技術,開展礦井低濃度瓦斯採集、提純、利用技術攻關。創新超高效火電技術、超清潔污染控制技術、低能耗碳減排和硫捕集封存利用技術、整體煤氣化聯合迴圈發電技術等,掌握燃氣輪機裝備製造核心技術。做好節水環保高轉化率煤化工技術示範。


  油氣開發利用技術。積極研究應用油氣高采收率技術和陸地深層油氣勘查開發技術。探索緻密氣、頁巖氣壓裂新技術、油頁巖原位開採技術。研發推廣適合不同煤階的煤層氣抽採技術。推動深海油氣勘查開發、海上溢油等事故應急響應和快速處理技術及裝備研發。加快重劣質油組合加工技術等關鍵技術研發,積極推動油品品質升級關鍵技術研發及推廣,突破分佈式能源微燃機製造技術,推廣單燃料天然氣車船應用技術。


  (三)大力發展智慧能源技術。推動網際網路與分佈式能源技術、先進電網技術、儲能技術深度融合。


  先進電網技術。加強新能源並網、微網等智慧電網技術研發應用,推動先進基礎設施和裝備關鍵技術、資訊通信技術及調控互動技術研發示範。完善並推廣應用需求側互動技術、電力虛擬化及電力交易平臺技術,提升電網系統調節能力。


  儲能技術。發展可變速抽水蓄能技術,推進飛輪、高參數高溫儲熱、相變儲能、新型壓縮空氣等物理儲能技術的研發應用,發展高性能燃料電池、超級電容等化學儲能技術。研發支援即插即用、靈活交易的分佈式儲能設備。


  能源網際網路技術。集中攻關能源網際網路核心裝備技術、系統支撐技術,重點推進面向多能流的能源交換路由器技術、能氣交換技術、能量資訊化與資訊物理融合技術、能源大數據技術及能源交易平臺與金融服務技術等。


  (四)加強能源科技基礎研究。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重點提高化石能源地質、能源環境、能源動力、材料科學、資訊與控制等基礎科學領域的研究能力和水準。


  開展前沿性創新研究。加快研發氫能、石墨烯、超導材料等技術。突破無線電能傳輸技術、固態智慧變壓器等核心關鍵技術。發展快堆核電技術。加強煤炭災害機理等基礎理論研究,深入研究幹熱岩利用技術。突破微藻制油技術、探索藻類制氫技術。超前研究個體化、普泛化、自主化的自能源體系相關技術。


  重視重大技術創新。集中攻關可控熱核聚變試驗裝置,力爭在可控熱核聚變實驗室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大力研發經濟安全的天然氣水合物開採技術。深入研究經濟性全收集全處理的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


  六、推動能源體製革命,促進治理體系現代化


  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節約、多元、高效為目標,創新能源宏觀調控機制,健全科學監管體系,完善能源法律法規,構建激勵創新的體制機制,打通能源發展快車道。


  (一)構建有效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消費者自由選擇、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的能源市場體系。


  加快形成現代市場體系。政府減少對能源市場的干預,減少對能源資源直接分配和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管理,抓緊構建基礎性制度,保障資源有序自由流動。全面推進能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負面清單,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參與負面清單以外的能源領域投資運營。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支援非公有制發展,實現市場主體多元化。建立完善的油氣、煤炭、電力以及用能權等能源交易市場,確立公平開放透明統一的市場規則。打破地區封鎖、行業壟斷,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嚴厲查處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等壟斷行為。


  全面推進能源企業市場化改革。著力推動能源結構、佈局、技術全面優化。實施國有能源企業分類改革,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著力推進電力、油氣等重點行業改革。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原則,有序放開發電和配售電業務。優化國有資本佈局,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投資效率,充分發揮在保護資源環境、加快轉型升級、履行社會責任中的引領和表率作用,更好適應能源消費需求升級。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優做強,更好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


  (二)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要交給市場。加強對市場價格的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價格行為。推動形成由能源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係、環境補償成本、代際公平可持續等因素決定能源價格機制。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


  加強政府定價成本監審,推進定價公開透明。健全政府在重要民生和部分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的監管制度。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用能需求。


  (三)創新能源科學管理模式。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健全戰略謀劃、規劃實施、政策配套、監管到位的能源科學管理模式。


  加強戰略規劃引領。加強能源重大問題的戰略謀劃,加強頂層設計,不斷提高能源宏觀管理的全局性、前瞻性、針對性。做好能源規劃、年度計劃及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有機銜接,建立規劃實施、監督檢查、評估考核機制,保障規劃有效落實,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約束力。創新和完善能源宏觀調控,按照總量調節和定向施策並舉、短期和中長期結合、國內和國際統籌、改革和發展協調的要求,推動實現能源總量和強度控制、優化能源結構、防控風險、保護環境。


  創新宏觀政策配套機制。完善鼓勵清潔能源加快發展的産業政策和投融資機制。加強用能權與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以及土地有償使用管理制度相銜接,統籌推進能源資源合理高效利用。研究完善礦産資源權益金及配套制度,維護資源所有者和投資者權益,健全政府依法有序投放、企業公開公平競爭的能源礦業資源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支撐能源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服務體系。健全能源統計制度,完善計量體系和能源消費總量、環境品質、節能減排等目標考核體系,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加強能源資訊收集整理,及時跟蹤研究國內外能源發展情況及動態。


  重塑能源監管體系。統籌能源管理體制改革,明確中央與地方的能源監管職責。推進能源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保障政府科學決策、市場有序發展。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權責清晰、規則統一、方式得當、執法有力的現代能源監管框架。


  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完善能源市場準入制度,統一準入“門檻”,強化資源、環境、安全等技術標準。運用市場、信用、法治等手段,加強對能源市場主體行為的持續性動態監管,防範安全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創新監管方法和手段,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及時性、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以能源法治平衡各方利益,以能源法治凝聚能源改革共識,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建立科學完備、先進適用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健全能源法律法規體系,加強能源監管法律法規建設,研究完善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做好地方性法規與法律、行政法規的銜接。


  及時修訂廢止阻礙改革、落後於實踐發展的法律法規。增強能源法律法規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七、加強全方位國際合作,打造能源命運共同體


  按照立足長遠、總體謀劃、多元合作、互利共贏的方針,加強能源寬領域、多層次、全産業鏈合作,構築連接我國與世界的能源合作網,打造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


  (一)實現海外油氣資源來源多元穩定。完善海外重點合作區域佈局,豐富能源國際合作內涵,把握好各方利益交集。


  構建多元化供應格局。有效利用國際資源,加快重構供應版圖,形成長期可靠、安全穩定的供應渠道。


  打造命運共同體。把握和擴大能源國際合作各方的利益交集,充分照顧合作東道國現實利益,把我國能源合作戰略利益與資源國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需求充分結合起來。能源走出去企業要切實履行當地社會責任,促進互利共贏。


  創新合作方式。堅持經濟與外交並重、投資和貿易並舉,充分利用高層互訪、雙多邊談判、對外經濟援助等機會,創新完善能源國際合作方式。發揮資本和資金優勢,推動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


  (二)暢通“一帶一路”能源大通道。鞏固油氣既有戰略進口通道,加快新建能源通道,有效提高我國和沿線國家能源供應能力,全面提升能源供應互補互濟水準。


  確保能源通道暢通。鞏固已有主要油氣戰略進口通道。推動建立陸海通道安全合作機制,做好通道關鍵節點的風險管控,提高設施防護能力、戰略預警能力以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能力,建設安全暢通的能源輸送大通道。


  完善能源通道佈局。加強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開放,加快推進“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能源互聯互通,加快能源通道建設,提高陸上通道運輸能力。推動周邊國家電力基礎網路互聯互通。


  推進共商共建共用。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共同推進能源基礎設施規劃佈局、標準規範、經營管理的對接,加強法律事務合作,保障能源輸送高效暢通。以企業為主體,以基礎設施為龍頭,共建境外能源經貿産業園區。


  (三)深化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引技引智並舉,拓寬合作領域,加大國際能源技術合作力度,推動能源産業對外深度融合,提升我國能源國際競爭力。


  引進先進適用技術。通過相互投資、市場開放等手段,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清潔煤、乏燃料處理、智慧電網等關鍵、適用能源技術,鼓勵掌握先進技術的國外企業參與國內非常規油氣勘查開發、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等。


  提升科技全球協同創新能力。積極參與前瞻性能源技術國際研發應用合作平臺和機制建設,密切跟蹤掌握關鍵重點領域前沿動態。加強政府間、企業間、研究機構間合作與交流,創新能源領域人才合作培養機制。積極參與制定先進能源技術標準,推動國內技術標準國際化。


  融入全球能源産業鏈。發揮比較優勢,培育一批跨國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推動能源生産和高效節能裝備、技術、服務 “走出去”。聯合技術先進國家共同開拓第三方國際市場,深度融入全球能源産業鏈、價值鏈、物流鏈。


  (四)增強國際能源事務話語權。


  積極參與國際能源治理。推動全球能源治理機制變革,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打造命運共同體。鞏固和完善我國雙邊多邊能源合作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機構改革進程。


  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推動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廣泛開展務實交流合作,推動發達國家切實履行大幅度率先減排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義務。支援發展中國家開發清潔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


  八、提升綜合保障能力,掌握能源安全主動權


  始終保持憂患意識、危機意識,立足國內,著眼全球,構建涵蓋能源供給利用、儲備應急、監督管理等各方面的綜合保障體系,把能源安全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一)形成多元安全保障體系。統籌不同能源品種、生産輸送消費環節、當前和長遠需要,全面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的綜合協同能力。


  推動多元化保障安全。加大國內油氣勘探開發力度,穩定國內供應,確保油氣安全。加強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等供應安全。處理好不同能源品種替代互補關係,實現多能互補。


  強化全過程安全保障。加快構建結構多元、供應穩定的現代能源産業體系。堅持節能優先,合理控制能源消費需求。提升能源安全輸送能力,統籌煤、電、油、氣網運設施能力建設,建設架構合理、堅強可靠的骨幹輸電通道,形成全面覆蓋的油氣管網,實現能源便捷流動、靈活調運。


  堅持長短結合。積極應對市場短期供應中斷,防範突發事件和短期價格劇烈波動影響。更加注重能源長期可持續安全,統籌能源安全與生態環境安全,把新能源、新技術、氣候變化作為新能源安全觀的重要內容。


  (二)增強戰略儲備和應急能力。建立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並重、中央儲備與地方儲備分層、資源儲備與技術儲備結合、戰略儲備與應急響應兼顧、國內儲備與國際儲備互補的能源儲備機制。


  擴大能源資源及産品儲備規模。完善能源儲備設施佈局,增強長期戰略性儲備、平時和應急調峰性儲備能力。加快石油儲備基地建設,科學確定儲備規模。積極發展天然氣應急調峰設施,提升天然氣應急調峰能力,加快地下儲氣庫、沿海液化天然氣應急調峰站等建設。統籌考慮儲電、儲熱、儲冷等多種儲備方式,發揮好調節供需平衡和能源緩衝作用。


  增強替代能源能力儲備。增強煤制油、煤制氣等煤基燃料技術研發能力,積極研發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生物纖維合成汽油等生物液體燃料替代技術,大力推進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等動力替代技術發展,發展氫燃料等替代燃料技術。積極推動替代技術産業示範。


  健全能源預警應急體系。強化能源生産、運作、環境等領域事故應急能力建設,開發能源預測預警模型,建立預測預警平臺,定期跟蹤併發布資訊,暢通反饋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演練制度和應急調度機制,提高能源應急響應能力,有效減少能源中斷帶來的損失。


  (三)提升生産運作安全水準。加大能源安全生産投入,加強能源行業安全監管,全面提升煤電油氣運安全水準。


  加大安全生産投入。全面普查煤礦隱蔽致災因素,加快關閉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隱患嚴重的煤礦。加大老舊油氣管道和電網改造力度,做好基礎設施保護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煉廠、油庫、油氣加注站等重大危險源管控。加強核安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核能與核技術安全水準,降低核與輻射安全風險。儘快出臺能源網際網路技術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研判和預控。


  加強行業安全監管。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産責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遏制能源領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創新安全生産監管執法機制,加強能源項目全過程安全監管,重點開展源頭監管和治理,及時排查化解安全隱患。加強安全生産誠信體系建設。整合建立能源安全生産綜合資訊平臺。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九、實施重大戰略行動,推進重點領域率先突破


  圍繞能源革命戰略目標,選擇重點突破領域,通過示範建設和實施重大工程,推動落實各項戰略任務。


  (一)全民節能行動。開展千家萬戶綠色節能活動,深入開展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完善國家節能技術推廣機制。實施一批節能改造重點工程,推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行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加強節能監察。建設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全面建設節約型辦公區。建立能流物流高效迴圈、梯級利用的複合型工廠和園區。全面實行供熱計量收費,推廣綠色施工及裝配化建造方式。深入推進“車、船、路、港”千家企業節能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


  (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行動。將全國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分解到各地區和重點用能單位,嚴格考核、監督和問責。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制度,研究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率先開展用能權使用和交易試點,結合綜合經濟社會效益等,對重點行業企業排序,建立初始用能權核定制度。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推動電代油、氣代油、生物燃料替代,提高燃油經濟性標準。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確保實現空氣品質治理階段性達標。


  (三)近零碳排放示範行動。重點控制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行業的碳排放。繼續推進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推廣新能源汽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碳排放率先達到峰值。深入開展低碳省(區、市)、市、城鎮、産業園區、社區試點示範,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開展碳捕集利用封存試點。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行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核證和配額管理制度。


  (四)電力需求側管理行動。充分發揮電力需求側管理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作用,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並在交通、建築、商業領域推廣示範。制定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南,形成一批示範企業和園區。建設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支援技術創新及産業化應用,形成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薦産品和技術目錄。建設産業聯盟及相關仲介組織,加快培育電能服務産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評價,推動形成科學、有序、安全、節約的現代用能管理體系。組織萬家工業企業參與專項行動,到 2020 年,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電耗平均下降 10%以上。


  (五)煤炭清潔利用行動。全面實施燃煤電廠節能及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堅決淘汰關停落後産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燃煤機組。在 2020 年前,所有現役電廠平均供電煤耗低於 310 克標準煤/千瓦時,新建電廠平均供電煤耗低於 300 克標準煤/千瓦時,到 2030 年,煤炭用於發電的比重不斷提高,燃煤電廠平均供電煤耗進一步降低,超低污染物排放煤電機組佔全國 80%以上。多措並舉,全面推進散煤治理。到 2020 年,全面實現燃煤鍋爐污染物達標排放,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區全部淘汰落後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實施重點區域散煤清潔化治理行動,散煤治理取得明顯進展。


  (六)天然氣推廣利用行動。進一步明確積極發展天然氣政策,高效利用天然氣。實施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地區氣化工程,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加快重點地區燃煤設施和散煤燃燒天然氣替代步伐,做好供需季節性調節。提高城市燃氣化率。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積極推進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大力發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推動天然氣和新能源融合發展。開展交通領域氣化工程,大力推進車、船用燃油領域天然氣替代,加快內河船舶液化天然氣燃料的推廣應用。


  (七)非化石能源跨越發展行動。優化風電和光伏發電佈局,加快中東部可再生能源發展,穩步推進“三北”地區風光電基地建設,建立棄風率和棄光率預警考核機制,實現可再生能源科學有序發展。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就近消納,充分利用規劃內輸電通道實現跨區外送。大力推進生物質能原料基地建設,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開展地熱能示範縣、示範鄉鎮建設。開展海洋能示範項目建設。在生態優先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水電站,大力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科學有序開發金沙江等水電。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佔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力爭達到 50%。


  (八)農村新能源行動。更好發揮能源扶貧脫貧攻堅作用,改善貧困地區用能條件,通過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開發水電資源等方式,探索能源開發收益共用等能源扶貧新機制。建立農村商品化能源供應體系,穩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潔凈型煤供給,加快替代農村劣質散煤,提高物業化管理、專業化服務水準。統籌推進農村配電網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和熱利用。在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建設集中供熱和燃氣管網。就近利用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林業剩餘物等生物質資源,開展農村生物天然氣和沼氣等燃料清潔化工程。到 2030 年,農村地區實現商品化能源服務體系。


  (九)能源網際網路推廣行動。融合應用資訊、電力、儲能、電力電子、新能源技術,搭建能源網際網路基礎架構。建設能源智慧化、綜合能源網和資訊通訊基礎設施,開發能源聯網交易體系,創新能源交易商業模式。發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務,培育綠色能源交易市場,發展能源大數據服務應用等。建設國際領先的能源網際網路技術標準體系。


  (十)能源關鍵核心技術及裝備突破行動。強化創新基礎,依託骨幹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設一批具有影響力的能源技術研究基地(平臺)。優化能源科研機構組織運作方式,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加強能源基礎理論聯合研究,增強原始創新、整合創新能力,在重要的能源核心技術和關鍵材料方面取得突破,梯次開展重大示範工程。調整優化能源裝備製造佈局,推動産業集聚向産業集群轉型升級,建設全球重大能源裝備製造基地。加強能源裝備領域産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提供全産業鏈、全溯源鏈、全生命週期計量測試服務。


  (十一)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持續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油氣和電力主體多元的市場化體系,增強市場活力和市場競爭力,轉變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做優做強,提高能源供應品質和效率。加快油氣交易平臺建設,完善電力市場交易平臺。推動新能源基地配套佈局天然氣、抽水蓄能等調峰電廠,提高發電穩定性。開展化石能源産品品質達標行動,完善煤炭産品品質標準體系。加強油氣管網、電網接入公平性監管,加強煤炭品質監測和抽查管理。加快建設排污權、碳交易市場,實現化石能源外部成本內部化。實施能源生産安全保障行動。


  (十二)能源標準完善和升級行動。在建築建材、車用燃油、汽車排放、家用電器、商品煤、燃煤鍋爐等方面,制修訂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標準。在太陽能發電、核電安全、能源網際網路、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等方面,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前沿性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超前部署創新領域標準研究。建立標準及時更新機制。落實責任主體,加強標準執行,嚴格監督考核,完善獎懲制度。


  (十三)“一帶一路”能源合作行動。陸上依託國際大通道,以沿線中心城市為支撐,以重點經貿産業園區為合作平臺,推動能源投資和貿易;海上以重點港口為節點,暢通能源輸送通道。聯合開發水能、光伏、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資源,打造清潔能源合作樣板。實施低碳示範區、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及人員培訓合作項目。


  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戰略目標全面實現


  推進能源革命,必須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規劃體系,協調重大關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穩妥推進,保障能源革命階段性任務和整體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認識,深入理解加快推動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負起責任,密切協調配合,強化資訊共用和協同聯動機制,形成強大合力。在深入調研、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與戰略要求相銜接的規劃體系和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強化規劃指導作用。制定或修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要體現能源革命戰略意圖。依據本戰略制定能源分行業、分區域以及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注重能源規劃和年度計劃相銜接。處理好整體與局部、長遠與近期之間的關係。完善規划動態調整機制,提升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約束力,在規劃體系中分解落實能源戰略任務和目標,形成具體實施方案。建立規劃實施、監督檢查、評估考核機制,保障規劃有效落實。


  (三)完善政策措施保障。促進能源政策與財稅、金融、土地、價格、環保、産業等相關政策統籌協調,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連貫統一,提高政策綜合效力。加強制度配套,將能源消費“雙控”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建設與之相配套。嚴格約束性指標管理,加大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力度,更多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四)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週密部署、強化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對戰略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建立戰略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價機制,完善長期監測、滾動調整、績效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同時,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加強資訊公開,引導公眾參與戰略貫徹落實的全過程,提高戰略推進、獨立監督、科學管理、民主決策的水準。


  (五)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能源革命戰略宣傳,加強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教育普及,準確闡述戰略的革命思想,把“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觀宣傳教育加以推廣、弘揚。注重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傳遞有利於加快能源革命的好聲音和正能量,積極營造濃厚、持久的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社會共識和自覺意識,不斷把能源革命推向深入。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