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時間:2021-04-19
為提高公司合規經營能力,提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治理中的履職能力,清潔能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802會議室舉辦了主題為“香港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的持續義務”的培訓會議。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鳳陽、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陳大宇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與資本運營部(董事會辦公室)部門相關人員共計20人,以現場及視頻的方式參加培訓會議。
本次培訓會議由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康健主持,公司境外合規律師富而德律師事務所進行授課。培訓會議圍繞香港聯交所監管的重點方向,講解了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責及責任、企業管治、對企業活動的規管等上市公司基本規範運作的內容,解析了監管的最新動態、最新執法趨勢及典型案例,並回答了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注的若干問題。
下一步,清潔能源公司將繼續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開展持續提升履職能力的培訓,不斷更新履職需要的規則與案例,為推進建設“卓越的清潔能源運營商”的企業願景做出貢獻。